刑事律师杂谈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有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有什么区别?什么情况下称犯罪嫌疑人,什么情况下又称为被告人。很多当事人搞不清楚,甚至一些律师在使用的过程中会用错,闹出笑话。
其实,仔细研究下刑事诉讼法,这个问题就很轻松的搞明白了。
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区别

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刑事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不同,称谓就不同。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刑事追诉的人,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只存在于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而被告人则既存在于公诉案件也存在于自诉案件并且都是存在于审判阶段。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虽然是对因涉嫌犯罪而被追诉的人的两种称谓,但是却有着重要的程序和实质意义。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称谓不仅表明了各自所处的诉讼阶段不同,而且互相间还有独立的意义,即“犯罪嫌疑人”并不必然发展变为“被告人”。有些案件在经过侦查和审查起诉,最终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则“犯罪嫌疑人”不会变成“被告人”,诉讼将会终止。

另外,不仅在程序意义上不同,在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也有区别。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有以下权利:(1)委托辩护人(2)拒绝回答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案件无关的问题(3)聋、哑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讯问等程序(4)有权核对讯问笔录(5)有权自行书写供述(6)有权申请重新或者补充鉴定(7)有权提出申诉。

    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有以下几项权利:(1)参加法庭调查,进行证据质证(2)参加法庭辩论(3)向法庭做最后陈述(4)对自诉人提出反诉(5)提起上诉(6)提出申诉。
标签: 被告人
X北京刑事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看守所取保候审会见-无罪辩护申诉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lawyer_ydf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